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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密切工会与广大职工的联系,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的工作,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政策咨询、举报投诉、求助申诉等社会公益报务,市总工会决定,建立市总工会热线电话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市总工职工热线电话定于8月31日正式开通,共配置三部专线电话,电话统一为“12351”。
热线电话接听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,即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3:30—17:00。
为便于开展工作,实行热线电话室、信访办、值班室合署办公,由市总信访办负责管理。
二、市总职工热线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、职工对劳动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;
2、职工对需要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;
3、职工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、申诉;
4、职工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;
5、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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